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御定淵鑑𩔖函卷九十三設官部三十三 司農卿一 |
3 | 原杜氏《通典》曰:「少皥氏以九扈為九農正。舜攝帝位,命棄為后稷。周為太府下大夫,秦為治粟內史,掌糓貨。漢景帝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掌九糓六畜之供膳羞者,凡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皆屬焉。後漢大司農掌諸錢穀金帛,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給報,損多益寡,取相給足。初,郡國鹽官鐡官並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建安中為大農。魏黃初元年,又改為司農。晉初因之渡江。哀帝末,省司農并都水,孝武復置。宋、齊皆有之。梁司農卿位視㪚騎常侍,主農功倉廩。陳因之。後魏曰大司農。北齊曰司農寺,有卿、少卿各一人,掌倉市薪米、園池果實。後周有司農上士一人,掌三農、九穀、稼穡之政令,屬大司徒。隋初與北齊同,煬帝置少卿二人。唐龍朔二年,改司農為司稼,咸亨初復舊。卿一人,少卿二人,掌東耕供進耒耜及邦國倉儲之事,領上林、太倉、鈎盾、導官四署。 應劭《漢官儀》曰:「大司農,古官也。高祖受命,懲秦之弊,與民休息。逮文景國家無事,家給人足,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腐,敗而不食。 臧榮緒《晉書》曰:「哀帝興寧二年,省司農之職,至孝武寧康中復置」。 沈約《宋書》曰:「大司農卿一人,稱棄后稷其職也」。 《齊職儀》曰:「司農卿耕藉,則掌其禮儀」。 《初學記》曰:「案敘司農卿,漢官也」。《漢官》云:「初,秦置理粟內史,掌穀貨。漢因之。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復為大司農。《五代史》《百官志》云:「梁加「卿」字曰司農卿」,省「大」字。後魏又加「大」字。北齊又除「大」字。隋氏因之。唐初因之。 増宋史曰:宋置司農寺,判寺事二人,以兩制、朝官以上充。熙寧二年,置制置三司條例司,立常平斂散法。三年,詔以常平新法付司農寺,而農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悉自司農講行。 又曰:「元豐官制行,始正職掌、寺、監,不治外事。舊事職務悉歸戶部右曹。司農掌倉儲委積之政令,總苑囿庫務之事而謹其出納。凡京都官吏祿廩,諸路歲運至京師悉掌焉。凡苑囿行幸排比及薦饗進御、頒賜植藏之物,與造麴蘖儲薪炭,皆戒有司先期辦具,以待給用。天子親耕籍田,有事於先農,則卿奉耒耜,少卿率屬及庻人以終千畝。所𨽻官屬凡五十,倉二十有五。建炎三年,罷司農寺,以事務并𨽻倉部,紹興四年復置。 《續文獻通考》曰:「遼南靣有司農寺。 又曰:「金初置勸農使司,興定二年罷,改立為司農司使、副使,掌勸課天下力田之事。其司農司兼採公事者,大司農一人,卿與少卿各三人。陜西并河南二路置行司農司。至大元年,歸德、許州、河南、陜西各置卿、少、卿等官,卿以下迭出,廵按察官吏臧否而黜陟之。十年之間,民政修舉,實頼其力。 又曰:元世祖至元七年,置大司農司,凡農桑、水利、學校、饑荒之事悉掌之。十四年罷,以按察司兼領勸農事。十八年,改立農正院。二十年,又改立務農司。是年,又改司農寺達嚕噶齊一人,司農卿二人。二十三年,仍為大司農司。仁宗皇慶二年,定置大司農四人,陞從一品,卿、少卿各二人。 又曰:行大司農司設勸農營田司使副使。 又曰:分司農司順帝至正十三年立 又曰:「明司農之職,總於戶部,不設司農卿及行、司農等官,惟上林苑監仍舊。司農卿二。 |
4 | 原《史記》曰:「韓信歸漢,以為治粟內史。 《漢書》曰:「武帝天漢元年,以桑宏羊為大司農,置丞數十部於郡國。 又曰:「宣帝地節四年,北海太守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 華嶠《後漢書》曰:「鄭衆字仲師,為大司農,在位以清正稱。其後受詔作《春秋》,刪十九篇。 《東觀漢記》曰:「牟融為大司農,性明逹,朝廷稱為名卿。 又曰:髙詡字季回,以儒學徵拜大司農,在朝以清白方正稱。 《魏志》曰:梁習為并州二十餘年,政治為天下最,乃徵拜為大司農。 《増唐書曰:太宗朝,孫伏伽遷大理卿,時司農市木橦,倍直與民,右丞韋悰劾吏隠没,事下大理訊鞫,伏伽曰:「緣官市貴,故民直錢,臣見司農識大體,不見其罪」。帝悟,顧悰曰:「卿不逮伏伽逺矣」。 又曰:「唐髙宗謂韋宏機曰:宮館,隋代所造,漸將摧毀,頻欲修葺,又費財力,如之何?」宏機曰:「臣任司農,向已十年,前後省費,今見貯錢三十萬貫,可以供葺理」。上悅。 又曰:肅宗時,第五琦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度支、轉運、租庸、鹽鐵、鑄錢、司農、太府、山南東西、江西、淮南館驛等使。 又曰:郭釗,累官司農卿。憲宗寢疾,宦豎或妄議廢立者,穆宗問計於釗,答曰:「殿下為太子,當旦夕視膳,何外慮乎?」時稱得元舅體。 《宋史》曰:王濟判司農寺時,周伯星見,濟乘間言曰:「昔唐太宗以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慎一日,居安慮危,則天下幸甚」。受詔與劉綜改定茶法,頗易舊制,由是忤丁謂。 又曰:孝宗朝,李浩以台州除司農少卿,時朝廷和糴米八萬,董其事者賤糴濕惡,隠尅官錢,戶部不敢詰,浩白發其姦下,有司窮竟,戶部欲就支稽見數,大理附㑹之,浩爭曰:「非但惠姦,且虧軍食」。上是其言。 又曰:李椿除司農卿,椿㑹大農,歲用米百七十萬斛,而省倉見米僅支一二月,歎曰:「真所謂國非其國矣!」力請歲儲二百萬斛為一年之蓄。 又曰:髙䕫,字仲一,上親擢為司農少卿,時倉地卑下,夔始用板米,以是不腐。 《元史》曰:元世祖時,張文謙拜大司農卿,奏立諸道勸農司,廵行勸課,請開藉田,祭先農先蠶時,阿哈瑪特専政,議拘民間鐵,官鑄農器,髙其價以配民,謙於帝前極論罷之。 又曰:「二十六年,董文用為大司農時,欲以民田為屯田,文用固執不可,乃止」。 |
5 | 司農卿三 |
6 | 原六府。 萬石。 天倉 國淵 司金 掌帛。 周曰太府。 莽改羲和 髙詡方正 牟融、明達延年盜錢。 趙典交德。 表陳盜賊所由。 諫以農桑為務。 漢崇儒學,選在康成。 晉寵貞廉,任先崔氏。 |
7 | 司農卿四 |
8 | 増杖,乃奏。 倒用印。 安車徵鄭。 天子器耿。 置綾梁閣。 六宮餐錢 鄙其聚斂, 不貴文學。 即薦於朝, 六遷少卿, 四遷司農,謹始五箴。 士人除授 斥賣祠廟。 原鄭宏科遣徒。 鄭莊言長者。 鄭衆諌改弊, 左雄諫加捶,。 増司農,尤叢劇, 司農不繳奏, 原仲卿居處節儉, 子優,居職脩治。 湛重家貧,妻裾穀食。 王思苛碎,下吏嗷然。 |
9 | 司農卿五 |
10 | 原箴漢揚雄《大司農箴》曰:「時維大農,爰司金穀,自京徂荒,粒人自斛,肇自厥初,實施惟食厥僚,后稷有無遷易,實均實贏,惟都作程,旁施衣食,厥民攸生,上稽二帝,下閲三王,什一之征,為民作常,逺近貢篚,百則不忘,帝王之盛,實在農植,季周爛漫,而東作不勅,膏腴不獲,庻物並荒,府庫殫虛,靡積倉箱,凌遲衰微,周卒以亡,秦收大半,二世不瘳,泣血之求,海內無聊,農臣司均,敢告執繇? 晉張華《大司農箴》曰:家有廬井,王有廩籍,阜茂豐物,和鈞闗石。在周之季,不䖍政首。棄稷弗務,不籍千畆。匱神乏祀,敗於戎醜。穡臣司農,敢告左右。 |
11 | 《原墓誌》:陳江總司農陳暄墓誌銘》曰:「其文䯋骫,其筆縱橫,背碑即誦,據馬俄成。誹諧見賞,調笑忘情。兩宮寵官,四主恩榮。萬事依息,一朝追送。疇昔命觴,文可吟諷。今日酹酒,長悲且慟。 |
12 | 原誄後漢張衡、大司農鮑德誄曰:「昔君烈祖,丕顯奕世。敬叔生牙,美管交賴。至於中葉,種德以邁。種德伊何,去虛適參,建旄屯留,其茂如林。降及我君,總角有聲。遺蒙萬穀,寵祿斯丁。守約勤學,克勞其形。濬哲之資,日就月成。業業學徒,童蒙求我,舍厥往著,去風即雅,濟濟京河,實為西魯。昔我南都,惟帝舊鄉,同於郡國,殊於表章,命親如公,弁冕鳴璜,若惟允之,實耀其光,導以仁惠,敎以義方,習射矍相,饗老虞庠,羗髦作虐,艱我西鄰,君斯整旅耀武,月頻,蠢蠢戎虜,是慴是震,知德者鮮,惟君克舉,既厭帝心,將處台輔,命有不永,時不我與,天實為之,孰其能禦?股肱或毀,何痛如之?國喪遺愛,如何無思!増制唐元稹《授裴武司農卿制》曰:敕農,天下之大本也。故國有九列,而司農氏居其一焉。前代非牟融之循理,康成之儒學,不在兹選,今海內無事,思與公卿等,𣗳立根柢,以制四方,於是外選方伯之善,於其職者入補,兹任具官裴武予聞其先始,以孝友書於國籍,其後果有丞相為唐名臣,賢彥因仍代濟不乏,武亦嗣其忠孝,益熾家聲,鬱為元僚所至稱理,嘗居內史,屢入正卿,自華至荊,無非劇地,鍵轄豪右,衣食㷀嫠,嚴而不殘,仁而有制,鎮定南服,予方賴之,而亟請來朝,因求內任,嘉其戀我,難奪,乃誠假以秩宗之榮,用制國泉之重,費而不詘,爾其勉之!可檢校禮部尚書、兼司農卿,餘如故」。 薛廷珪授司農卿,制曰:「《書》曰:昔我先正五世,后稷以服虞。夏之衰也,棄稷不務先公,不窋用失其官。至於武王,昭前人之光明,事神保人,莫不欣喜,訓誥具在,朕安敢失墜而叔世偷薄,乃不知稼穯之艱,率以三署為華,輕其職任寢以成俗嘻!鄭𤣥,漢之名儒也。韓信,漢之上將也。尚聞徵拜,或至就加。來奉疇庸,得不寅畏。敬授羲和之職,往修后稷之官,豐阜有聞,陟勸斯在。 |
13 | 増記:宋張維司農寺壁記曰:竊謂六卿,非古也。周官:六卿與三少為九,漢儒附㑹之說也。今倣周制,以戶部掌國計,而司農猶為列卿,贅矣。況倉儲出納,自昔太倉令主之,葢大司農之屬,猶今之倉部也,以列卿而行太倉令,日惟倉部要束是聽,位雖髙勢,出倉部下,至於軍餉給發,罷於奔命,世號為走卿辱矣!維下走也,不敢謂辱,而惟贅是羞,又安能紀事乎? |
14 | 司農卿官屬一 |
15 | 原杜氏《通典》曰:「司農丞,秦曰理粟內史丞,有二人。漢為大司農丞亦二人,或謂之中丞。平帝又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後漢司農丞一人、部丞一人。魏、晉因之,銅印黃綬,進賢一梁冠,介幘皁衣。後魏、北齊皆有司農丞。隋置五人,唐六人。 増宋史曰:熙寧新法行,呂惠卿請置司農寺丞一員,五年,增置丞四員,仍與簿輪出,按察逐年保甲。元豐四年,減丞一員。建炎時,罷司農寺。紹興三年,復置丞二員,凡有合行事務,申戶部施行。四年復置,如舊制。 金司農丞一員。 元司農丞二員。 原主簿。晉太康中置,自後無聞。梁、陳又有。北齊亦然。唐因之。増《宋史》曰:「治平中已置熙寧新法行,詔增一員,後置六員。元豐四年,減三員。元祐五年,以本寺主簿兼檢法。紹聖四年罷主簿,添丞一員。紹興四年復置寺,十年復置簿。 《元史》曰:「大司農不置簿,置經歴、都事、架閣庫、管勾、照磨等官。 原上林署,漢水衡都尉之職。《後漢》曰上林苑令、丞,主苑中禽獸,頗有人居,皆主之。魏、晉因之。江左無聞。宋初復置,隸尚書殿中曹。齊因之。梁、陳屬司農。北齊及隋亦然。唐因之,有令二人、丞四人,掌諸苑囿、池沼、種植、蔬果、藏氷之事。 増《文獻通考》曰:宋四園苑提舉官無常員,以三司判官、內侍都知、諸司使以上充,東曰宜春,南曰玉津,西曰瓊林,北曰瑞聖,監官各二人,以諸司使、副或內侍、三班使臣充。又有西京宮苑司勾當官一人。元豐後,四園苑屬司農。 《續文獻通考》曰:金上林署屬工部,官曰上林署提㸃。 又曰:元置上林署,令、署丞各一,掌宮苑栽植花卉,供進蔬果,苜蓿以飼駞。馬備煤炭,以給營繕。所屬有養種園、提領、花園、管勾、苜蓿園提領等官,隸大都留守司,不隸司農。 又曰:明洪武間,議開《上林苑比圖上,上曰:「妨農業不可」。遂止。永樂五年,始設宣徳十年更定四署,今上林苑監左右監、正、左右監副、左右監丞各一人。其屬,典簿一人,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典署一人、署丞一人,掌苑囿、園池、牧畜、種𣗳之事,凡禽獸、草木、蔬果,率其屬督養戶、栽戶,以時經理而畜殖之,以供祭祀、賓客,宮府之膳羞。凡苑地,東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北至居庸闗,西南至渾河,並禁圍獵,典簿司校文,移良牧署牧牛羊豕蕃育署育鵝鴨鷄,皆籍其牝牡之數,而課孳卵焉。林衡署典果實花木,嘉蔬署,典蒔藝瓜菜,皆計其畦町樹植之數,而以時苞進焉。 原太倉署。於《周官》有廩人下大夫、上士。秦官有太倉令、丞。漢因之,屬大司農。後漢令主受郡國傳漕穀。其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晉有太倉令一人,銅印,墨綬,朝服,進賢一梁冠。品第七月俸月二十斛,品俸與上太醫令同。江左以來,又有東倉、石頭倉丞各一人,北齊亦然。後周曰司倉下大夫。隋有令二人、丞六人。唐有令三人、丞二人,掌倉廩出納。 増《宋史》曰:宋京城諸倉總二十五名,監官毎界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元豐後,二十五倉屬司農,凡官吏、軍兵祿食及綱運受納、封樁支用,月具報數,以報司農。乾道五年,詔糧綱有欠,從本寺斷遣,南北省倉草、料塲、和糴塲隸焉,監倉官分上中下界,司其出納,諸塲皆置監官,外有監門官、排岸司四,掌水運綱船輸納僱值之事。下缷司掌受納、綱運、檢察斛面官主交量,各分其事以佐本寺。 又曰:中興後,又有豐儲倉。初,紹興以上供米餘數樁管别廩,以為水旱之助,後又増廣收糴,置監官二員、監門官一員。淳熙間,命右司為之提領,後以屬檢正,非奉朝廷指揮,不許支撥,凡外州軍起到樁管米,從司農寺差官盤量,據納到數報本所樁管、監官、監門官,在外則鎮江、建康亦置倉焉。 原鈎盾署。漢鈎盾令官者,典諸近園苑逰觀之事,屬少府。後漢亦有之。晉大鴻臚屬官有鈎盾令,自後無聞。北齊如晉制。隋如北齊,令三人,丞十二人。唐因之,令二人,丞四人,掌薪炭、鵝鴨、藪澤之物。 増宋史曰:宋以後不置宋司農寺置內柴炭庫,掌諸薪炭,以給宮城及宿衛班直軍士薪炭席薦之物炭塲,掌儲炭以供百司之用。元史曰:上都大都柴炭局隸宣徽院。 原導官署。周有舂人。秦、漢有令、丞,屬少府。漢東京令、丞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屬大司農。歴代皆有之。唐置令二人,丞四人,掌舂碾米、麴油燭之事。 増宋史》曰:宋以後不置。宋司農寺置都麵院,掌造麴以供內酒庫、酒醴之用。水磨務,掌水磑磨麥,以供尚食及內外之用。 《元史》曰:元供膳司,掌供給應需貨買百色生料,至元二十二年始置,隸司農,置逹嚕噶齊提㸃令、丞等官。其屬輔用庫大使,掌規運息錢,以給供需。興中州油戶提領所,歲辦油以供內庖。蔚州麫戶提領所掌辦白麫。 原苑總監,自隋而置,東、西、南、北各有監及副監。唐因之,兼有丞、主簿等官,以掌苑內宫館、園池之事。 諸倉監。後漢河南尹屬官有滎陽穀倉長、丞。梁司農有左、中、右三部倉丞。陳因之。隋諸倉各有監官。唐因之。掌倉廩出納。 司竹監。漢有司竹長、丞。魏、晉河南淇園竹,各置官守之。後魏有司竹都尉。隋曰司竹監。唐因之,有監、副監丞,掌植養園竹事。 諸屯監。隋置諸屯監及副監,畿內者隸司農,自外者隸諸州。唐因之,置監及丞,掌營種屯田、勾當功課畜産等事。増《續文獻通考》曰:元世祖置屯田打捕總管於延安,設逹嚕噶齊總管同知等官,又置屯田打捕所於北京。順帝至正十年,置河北江南都總制營田使司,其屬有屯田總管府,凡五。各路又有屯田萬戶府,所置不一,所領亦不專司農卿也。 原騪粟都尉,漢武帝軍官不常置。又有理粟都尉桑宏羊為之。 均輸令,按《漢百官公卿表》,司農屬官有均輸令,後漢省。 幹官長,漢有之。。初幹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大司農。 増《宋史》曰:熙寧六年,以司農間遣屬官出視諸路,力有不給,乃置幹當公事官,以葉康直等四人為之。九年,以幹當公事官,所至輙用喜怒,罷之,從熊本請也。 原藉田令,按周為甸師。漢文帝初立藉田,置令掌耕園廟、社稷之田。漢東京及魏並不置,晉太始十年復置。江左省,宋文帝元嘉中又置。 増《續文獻通考》曰:宋藉田令掌帝藉耕耨出納之事,植五穀、蔬果,藏冰以待用。元豐三年,詔藉田令隸太常寺。渡江初闕,紹興十五年,初除康與之為藉田令。 原典農中郎將。 典農校尉,並曹公置。晉武帝太始二年,罷農官為郡縣,後復有之。隋煬帝罷典農官。 勸農謁者,梁武天監九年置,視殿中御史。自騪粟以下,盡屬司農,今並無。司農卿官屬二: |
16 | 《増唐書》曰:中宗朝,監察御史魏傅弓嫉中人輔信義,欲劾奏其奸,竇懷貞曰:是安樂所信任,奈何繩之?傅弓曰:王綱壞矣,正坐此屬,今日殺之,明日誅無所悔!」傅弓者,鉅鹿人,忠謇士也。終司農丞。 《宋史》曰:熊本判司農寺丞,神宗曰:「熊本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可嘉也」。 又曰:王覿,熙寧間除司農寺主簿,轉為丞、司農時為要官,進用者多由此選,覿拜命一日即求外。 《楊誠齋集》:葉顒,字子昂,遷司農寺丞。在朝三年,非公事未嘗至丞相府,樞宻王綸知其恬退而未知其德性。一日,官誥院失,錦令治之,顒請寛慢藏之罪,於是綸大喜,謂其客曰:「葉寺丞介而通,嚴而恕,真重器也」。 《宋史》曰:神宗患司農圖籍不肅,選官釐整,宇文昌齡以使䕫路入辭,留為寺主簿。 又曰:孫覧知尉氏縣,有屯將,遇下虐,士卒謀因大閲殺之,覧馳徃呼諭安之,已而屯將至,覽命吏趣具奏,衆意遂安,神宗壯其材,以為司農主簿,舒亶判寺,欲引覧自助,覧拒不答。 又曰:王自中少負竒氣,淳熙中,登進士第,為分水令,樞宻王藺薦之,召對,帝壯其言,改秩為藉田令。 又曰:「乾道中,謝深甫知處州青田,侍御史葛泌等交薦之。孝宗召見,諭宰臣曰:「謝深甫奏對雍容,有古人風」。除藉田令。 |
17 | 太僕卿一 |
18 | 原杜氏《通典》曰:「《周官》有太僕下大夫,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似今太僕之職。一云:周穆王置太僕正,以伯冏為之,秦因之。在周官則校人掌馬,巾車掌車,及置太僕,兼其任也。漢初,夏侯嬰常為之,領五監、六廏,皆有令。王莽改太僕為太御,後漢太僕與漢同,亦掌車馬,天子毎出,奉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馭。魏因之,晉初有之,銀章青綬,五時朝服,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領典牧乗黄驊騮龍馬等廏令。自元帝過江之後,或置或省。太僕旣省,故驊騮廏為門下之職。晉、宋以來不常置,郊祀則權置太僕執轡,事畢則省。齊亦然。梁太僕卿位視黃門侍郎,統南牧、左右牧龍廏、內外廏,陳因之。後魏兼置少卿。北齊太僕寺統驊騮、左右龍、左右牧,乘黃車府署,卿及少卿各一人。後周如古周、隋如北齊,煬帝加署少卿一人。唐龍朔二年,改太僕為司馭,咸亨初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僕,神龍初復舊。卿一人,掌馭五輅,少卿本一員,景雲元年加一員,領乘黄、典廏、典牧、車府等四署,署各有令。天下監牧置八使、五十六監。 《漢書百官表》曰:「太僕掌輿馬,屬官有大廏、未央廏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車府路軨、騎馬、駿馬四令丞,又龍馬、閑駒、槖泉、騊駼、承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牧、師苑令各三丞,又牧槖、昆蹄令丞皆屬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馬為酮。馬應劭注:「乳馬取其汁,挏治之,味酢可飲,因以名官也」。《文𩔖》曰:「所主總酮雜合,非上選所別異之馬也」。如淳曰:「主乳馬,以韋革為夾兜,受數斗,盛馬乳,挏取其上肥,因名酮馬。今梁州亦名馬駱,為酒馬。 《漢舊儀》曰:「太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擇取給六廏牛羊無數,以給犧牲。 《齊職儀》云:「太僕,本周官也,葢謂衆僕之長曰太僕,秦因之,掌輿馬,歴兩。漢、魏及晉,西朝咸置之。至東晉,元帝省之,後復置。至成帝又省之,并入宗正。宋、齊因之。《五代史百官志》云:梁又置之,加卿字曰太僕卿,後皆因之。唐初因之,後改司馭司僕,神龍初復舊。 増宋史曰:太僕寺,掌車輅、廏牧之令,國有大禮,供其輦輅、屬車,前期,戒有司教閲象馬,凡儀仗既陳,則廵視其行列。后妃、親王、公主、執政官應給車乘者,視品秩而頒之,總國之馬政,凡閲馬,差次其髙下,歲終鈎覆帳籍以上駕部,若有事於南北郊升輅,則卿授綏。舊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國廏牧、車輿之政令,分隸羣牧司、騏驥院諸坊監,本寺但掌天子五輅、屬車、后妃、王公車輅,給大中小祀羊。元豐官制行,始歸本寺。元祐二年,詔外監事,令本寺依羣牧司舊法施行,應內外馬事専隸太僕直逹,樞宻院更不經尚書省及駕部。崇寧二年,詔太僕寺依舊制不治外事,歸尚書駕部應馬事上樞宻院所隸官司。中興後,廢太僕寺,并入兵部。又有羣牧司制置使一人。景德四年置,先以樞宻使、副為之。咸平三年,以兩省以上官充副使一人,以閣門以上及內侍都知充。都監二人,以諸司使以上充。判官二人,以京朝官充,掌內外廏牧之事,周知國馬之政,而察其登耗焉。凡受宣詔文牒,則以時下於院、監,大事則制置使同簽署,小事則專遣其副使,都監多不備置判官、都監,毎歲更出諸州廵坊監㸃印國馬之蕃息者。《續文獻通考》曰:遼南面有太僕寺及諸牧監。 又曰:金不置太僕寺,而尚廏局屬殿前都提㸃司。明昌四年,置諸羣牧所,又提舉圉牧所。泰和三年,隸各路統軍司,又曰元太僕寺,掌阿克塔斯馬匹,受給造作鞍轡之事。二十四年,又別置尚乘寺以管鞍轡,而本寺止管阿克塔斯馬匹。二十五年,隸中書。至大四年,定大僕、寺卿、少卿等官。 又曰:尚乗寺,掌上御鞍轡輿輦、阿克塔斯羣牧、騸馬驢騾,及領隨路局院鞍轡等造作,收支行省歲造鞍轡,理四集,賽阿都齊詞訟,起取南北逺方馬匹,置卿、少卿等官。 又曰:「明洪武六年,置太僕寺於滁州。永樂元年,改北平行太僕寺為北京行太僕寺,正統六年定為太僕寺,於是順天等府及山東、河南馬政悉屬於北,惟兩淮及江南、北仍屬南京。太僕寺卿一人,掌牧馬之政令,而聽於兵部。少卿三人。一佐寺事,一督營馬,一督畿馬。寺丞八人分理京衛畿府及山東、河南六郡馬政。 又曰行太僕寺。洪武三十年置山西北平、陜西、遼東等處行太僕寺,藩、臬不得預馬事。考馬官苑、馬寺亦如之。 又曰苑馬寺,永樂時置於陜西甘肅。遼東亦有苑馬寺。 |
19 | 太僕卿二 |
20 | 《原帝王世紀》曰:「穆王即位,命伯冏為太僕,今尚書君牙伯冏二篇是也」。 《漢書》曰:「夏侯嬰為沛公,太僕長奉車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竟髙祖世以太僕事惠帝。惠帝崩,以太僕事髙后。髙后崩,代王之來,嬰與東牟侯入清宫,以天子駕迎代王共立文帝,復為太僕。 又曰:公孫賀字子叔,少為騎士從軍,數有功。武帝初,為太僕。後八歲,代石慶為丞相,子敬聲代為太僕,父子並歴公卿 《東觀漢記》曰:「祭,肜字次孫,膂力過人,嘗貫三百斤弓,入為太僕,從至魯。明帝指子路室曰:此太僕室也。太僕,吾之禦侮。 《續漢書》曰:「趙岐,字臺卿,獻帝以為太僕持節,安慰天下」。 王隠《晉書》曰:「武帝以羊琇為太僕卿,遜位,加特進」。 《晉書》贊曰:「郭展為太僕,留心於養生,是以廏馬充多,其後征吳,得以濟事。 増唐書曰:郭元振為涼州都督,治涼五歲,善撫御,令行禁止,道不拾遺。睿宗立,召為太僕卿,將行,安西有剺面哭送者,旌節下玉門闗,去涼州猶八百里,城中爭具壺漿歡迎。 宋史曰:司馬池通判留守司,樞宻使曹利用奏為羣牧判官,利用嘗委括大臣所負馬價,池曰:「令之不行,由上犯之。公所負尚多,不先輸,何以趣他人?」利用驚曰:「吏紿我已輸矣!」亟命送官,數日而羣負者皆入。 又曰:內侍皇甫繼明,給事章獻太后閤,兼領估馬司,自言估馬有羡利,乞遷官事,下羣牧司,閲無羨利,繼明方用事,自制置使以下,皆欲附㑹為奏,池獨不可 《明獻徵録》曰:正德朝,孫緒為太僕卿,時大司馬王德華交結錢寧,勢頗張,移文太僕,語涉不遜,緒以書數之,王引咎。先是,淮安、鳯陽諸郡饑饉,馬俱小弱,緒察其故,咸與交兌,省費至於萬緡,民賴之不破産者千餘家。 又曰:金弼為太僕少卿,慨然以馬政修舉為已任,屢奉命督理,虧耗者自衛使,郡守而下悉聽決,無不畏法。有順聖川者,水草甘肥,永樂中,嘗牧馬蕃息,天順初,命弼徃視,定築二城,用養天閑之馬,増二驛於中道,以便徃來,詔嘉納之。 又曰:𢎞治間,張謙陞南京太僕寺卿,一以正率下剗除積弊,禁革貪汚,歲省費甚鉅。尋奏馬政、便民四事,多見施行。 又曰:「南太僕署在滁陽,地僻事簡。嘉靖間,胡鐸以順天府尹改官南太僕,優游職業,閉門著述。 又曰:「嘉靖朝,田濡為南太僕寺,馬政之弊也。南畿苦賦,北畿苦養濡。請以額馬賦十之三,其七以金代,而輸之北寺,即有軍興,以便宜召買,使兩畿民力有所蘇息」。上嘉其議行之。後二十餘年,山東、河南相踵以請,數省民不困,而冋寺有餘藏,常輸以給邊,其議葢自濡發之。 又曰:周仕嘉靖中,以髙州守薦為陜西苑馬寺少卿。在任三年,諸所建置有禆馬政太僕卿三。 |
21 | 原前驅 馭駕。 拭輿 數馬, 建路鼓。 箴乘輿 次孫清。 子尼儉, 馮魴髙第 馬元省費, 増封還制書。 不易賜馬」。 原守清近之臣。 居僕御之任。 蔣疊數言便宜,傅元陳事精灼, 梁松為請託,免。 張閤以簡質聞。 周用忠良,任先伯冏。 漢推亷正選在萬年, |
22 | 太僕卿四 |
23 | 原正于羣僕。 在朝盡節。 厎閒王御,増特賜錦袍。 以笏起草。 舊臣練逹。 馬大蕃息。 原視朝、正位,軍旅贊鼓。 燕相,其法射贊弓矢。 |
24 | 太僕卿五 |
25 | 原詩晉孫楚太僕座上詩曰:「朝欽厥庸,出尹京畿,廻授太僕,四牡騑騑,緑珥盈箱,翠葉葳蕤,勲齊庭實,増國之輝」,原箴漢揚。雄《太僕箴》曰:「肅肅太僕,車馬是供。鏘鏘和鑾,駕彼時龍」。昔在上帝,廵狩四宅,王用三驅,前禽是射。紂作不令,武王征殷,檀車孔夏,四騵孔昕。僕夫執鞗,載騂載駰。我輿云安,我馬云閑。雖馳雖驅,匪逸匪愆。昔有淫羿,馳騁忘歸,景公千駟,而淫於齊詩,好牡馬牧於坰野,輦車就牧,而詩人興魯廏焚問,人仲尼厚醜孟子蓋惡夫廏多肥馬,而野有餓殍,僕臣司駕,敢告執皁。 増明宣宗太僕寺箴曰:「軍國所用,馬為之最,軍國之政,馬政亦大,肆予慎之,有駜如雲,既克內閑,亦渙其羣,疇厥庻民,析之畜牧,司其政令,命汝太僕,政令攸宜,閲省以時,不愆不忘,乃蕃乃滋,蚩蚩之甿,國家之本,甿既阜豐,馬息斯奮,爾篤於民,毋侵毋尅,爾勤於職,必敬乃德。魯僖無邪,衛文淵塞,爾師古人,厥功懋焉」。 |
26 | 原誄晉傅𤣥永寧太僕龎侯誄》曰:「烝烝孝敬,行著閨庭。如蘭之芳,如金之貞。在亂不囘,處暗斯明。仁象春日,威配秋霜,慈恩雨施,惠化風揚。嘉善獻親,疾惡若讐。品定人倫,清濁異流。將繼四祖,世據削定。天假其年,主優其祿,等勲伊呂,比壽東嶽」。 |
27 | 増制唐蘓頲授王希雋太僕卿制曰:「黃門僕臣之任,王命斯允,在德而舉,其名必彰。具官王希雋,門承舊閥,器藴通才,立言可以敏事為政,可以居劇登於副尹,聲滿於字人,試乃列卿,眷踰於數馬,巾車是屬,建鼓攸司,爰賴服勤,宜膺邦寵,可太僕卿,勲封如故」。 孫逖授王昱太僕卿制曰:「門下:列彼九卿,正於羣僕,允膺兹命,必藉兼才,具官王昱,韜是明斷,資其理識,成務有餘,奉公不撓,自持軍律,兼委使車,能啓刑書,以懲貪吏。到官未幾,除惡已多,𩔖能則然,賞善宜及,俾升榮於左馭,仍受任於北京」。 |
28 | 增封駮給事中韋宏景等封還劉士涇除太僕卿,制書曰:「伏以司僕正卿,位居九列,在周之命,伯冏其人,所以惟月應名,象河稱重。漢朝亦以石慶之謹愿,陳萬年之行潔,皆踐斯職,謂之大僚。今士涇戚里常人,班叙散秩,以父任將帥,家冨貲財,聲名不在於士林,行義無聞於朝野,忽長卿寺有瀆官,常以親則人物未賢,以勲則寵待常厚,今叨顯任,誠為謬官。其劉士涇新除太僕卿敕,未敢行下。 |
29 | 太僕卿官屬一 |
30 | 原杜氏《通典》曰:「太僕丞,秦、漢有兩人,後漢一人。魏、晉因之。東晉或省或置。梁有丞,陳因之。後魏、北齊丞一人。隋三人,唐因之。 增《續文獻通考》曰:宋太僕寺置丞、簿各一人。 元置丞二人。 明置寺丞八人,行太僕寺及苑馬寺、寺丞,無定員。 原主簿。梁置一人,北齊亦一人。隋二人,唐因之。 增《續文獻通考》曰:元不設主簿,明置主簿一人,勾省文移。 原乘黃署。後漢太僕有未央廏令,魏改為乘黃廏,乘黃古之神馬,因以為名。晉以下因之。宋屬太常,銅印墨綬,進賢一梁冠,絳朝服。歴代皆有,悉掌乘輿。唐令、丞各一人,掌乘輿車輅。 典廏署於《周官》,有校人、圉師、趣馬,掌十二閑之馬。漢西京太僕有龍馬長。東京有未央廏令,掌乘輿及宮中之馬。魏為驊騮廏。晉有驊騮、龍馬二廏。自宋以後,分驊騮廏屬門下。梁太僕有龍廏及內外等廏。陳因之。北齊有驊騮、左右龍等署。後周有左右廏,各上士一人。隋如北齊。唐改龍廏為典廏,署令二人,丞四人,掌在廏繫飼馬牛及雜畜事。 典牧署於《周官》,牧師下士四人,掌牧馬而頒之。秦、漢邊郡置六牧師令。魏、晉以下因之。隋有典牧、牛羊等署,各置令、丞。唐有乘黃等四署,令、丞各四人,掌外牧及造酥酪脯腊之事。 諸牧監。漢太僕有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在北邊西邊,以郎為苑監官。魏置牧官都尉,晉因之。自後無聞。北齊有左右牝牡、駝、牛、羊等署令。後周曰典牝、典牡上士、中士。又有典駝、典羊、典牛、中士。隋曰典牧署、牛羊署令丞。唐初因之,分曰牧監,置監、副、監、丞、主簿。 增《宋史》曰太僕寺所隸官司十車輅院掌乘輿法物,凡大駕、法駕、小駕供輦輅及奉引屬車,辨其名數與陳列先後之序。 左右騏驥院左右天駟監,掌國馬,别其駑良,以待軍國之用。 鞍轡庫應奉御馬鞍勒,及以韉轡給賜臣下。 養象所,掌調御馴象、駝坊、車營,致逺務掌分養雜畜,以供負載般運。 牧養上下監,掌治療病馬及申駒數。元豐末,廢畿內牧馬監。元祐初,置左右天廏坊,聽民間承田牧地。紹聖初,置孳生監。中興後,廢太僕,并入兵部。 《元史》曰:資乘庫置提㸃大使等官,掌收支鞍轡等物,隸尚乘寺 |
31 | 太僕卿官屬二: |
32 | 增明歸有光馬政。職官志曰:唐六典載太僕卿之職,掌邦國、廏牧、車輿之政令,總乘黃、典廏、典牧、車府四署。又諸監牧之官屬,凡國有大禮,大駕行幸,則供其五輅、屬車之屬。凡監牧所通羊馬籍帳,則受而㑹之,以上於尚書駕部,以議其官吏之考課。凡四仲之月,祭馬祖、馬步、先牧、馬社,六典定於開元中,其書倣周官,敘太僕之職為詳别,有尚乘局,亦具六典及百官志。宋初,有飛龍廏、天廏坊、騏驎院,後置羣牧司、廏牧之政,皆出於羣牧,而太僕但掌天子五輅、屬車、后妃、王公車輅,元豐改官制,羣牧之職並歸太僕。元祐初,令內外馬軍專隸太僕直逹,樞宻院不由尚書省。崇寧初,詔太僕寺不治外事,如舊制。渡江後,省寺入兵部,其詳具宋史。元太僕寺掌阿塔思馬,又有尚牧監、尚乘寺,具元史。余觀漢表志及唐六典,太僕不徒奉乘輿,自天子之六閑外,至諸院皆隸之。武帝別置奉車,駙馬都尉始分乘輿之事。唐因隋尚乘局,內廏別設官。本朝太僕寺統羣牧監,後廢監,令民養馬,而太僕專領之。內廏自有御馬監,惟或乏馬,於太僕取之。而鹵簿儀仗陳設大駕駕部與環衛司也,皆不復闗於太僕、南京太僕寺,故留京。若行太僕寺、苑馬寺亦並建,無所統一。遼東、山西、陜西有行太僕,遼東、陜西又有苑馬,甘肅有行太僕,而舊亦有苑馬、苑馬之設。遼東則有永寧監、清河苑、深河苑、陜西長樂監,則有開盛安定廣寧苑、靈武監、清平萬安苑,皆前代善水草之地。苑馬之設最盛,惟不領於太僕,與古異。 《明㑹典》曰馬政,有太僕苑馬寺専理,而統於兵部。凡太僕寺、南京太僕寺、行太僕寺、苑馬寺,各以地方分屬,而少卿之廵視,提督寺丞之分管,亦各有分地。凡各屬皆有管馬官,府以通判,州以判官,縣以丞簿,衛以指揮,所以千百戶。宏治十八年,令各州縣馬不及五百匹者,罷管馬官以掌印官帶管。此馬政之大概也。若內廏馬匹,則領於御馬監部,寺不得與云。 |
33 | 車府令一。 |
34 | 原杜氏《通典》曰:「秦有車府令,以趙髙為之,歷代皆有。漢、魏屬太僕。宋、齊以後,屬尚書駕部。北齊以下,又屬太僕。唐置令、丞各一人,掌王公以下車馬。 |
35 | 車府令二 |
36 | 原趙髙強力。 太僕屬官。 主乘輿車。 主乗輿馬。 曹裒篤學, 官品第七 上官憂不在馬, 徐匡執法守正, 劉訓將兵據門, |
37 | 鴻臚卿一 |
38 | 原杜氏《通典》曰:「《周官》,大行人掌大賓客之禮。秦官有典客,掌諸侯及歸義、蠻夷。漢改為鴻臚景帝二年,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䇿列侯薨及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䇿。建中六年,改大鴻臚為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又更名其屬官行人為大行令。秦時又有典屬國官,掌蠻夷降者,漢因之。成帝和平元年,省之,升大鴻臚。後漢大鴻臚卿一人,二千石。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上計,餘職與漢同。凡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臺下鴻臚召拜之。王薨則使使弔之。及拜王嗣。魏及晉初皆有之。自東晉至於宋、齊,有事則權置兼官,畢則省。梁除「大」字,但曰鴻臚卿位,視尚書左丞,常導䕶贊拜。後魏曰大鴻臚。北齊曰鴻臚寺,有卿、少卿各一人,亦掌蕃客朝及吉凶弔祭。後周司宼有蕃部中大夫,掌諸侯朝覲之敘。有賓部中大夫,掌大賔客之儀。隋文帝開皇三年,廢鴻臚寺入太常,十二年復置,領典客、司儀、崇元三署。至煬帝置少卿二人。唐龍朔二年,改鴻臚為同文,咸亨初復舊。光宅初,改為司賔,神龍初復舊。卿一人,掌賔客凶儀之事及冊諸蕃少卿本一員,景龍二年加一員,領典客、司儀二署,署各有令。 韋昭辨《釋名》曰:「腹前肥者曰臚。此主王侯及蕃國言,以京師為心體,王侯外國為腹臚以養之也。辨云鴻臚本故典客事,掌賔禮。鴻,大也。臚,陳序也。欲大以禮陳序、賔客。 《東觀漢記》曰:「大鴻臚,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大行丞一人。大行丞有治禮員三十七人,主齋祠,儐贊九賔之禮。又有中都官升食,以下功次相補。 增宋史》曰:鴻臚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充。元豐官制行,置卿、少卿等官,掌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凶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凡外國君長使价朝見,辨其等位,以賔禮待之,授以館舍,而頒其見辭、賜予、宴設之式,有貢物則具其數報四方館,引見以進。諸蕃封冊,即行其禮。命若凶儀之節,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喪紀,而詔奠臨賻贈之制,及具鹵簿儀物。中興後,廢鴻臚不置,并入禮部。 《續文獻通考》曰:遼南面有鴻臚寺,置卿、少卿等官。又有北面客省局、南面客省局,置使、副使等官。金以鴻臚寺分屬宣徽院,客省引進閤門諸使,而鴻臚寺不設。 元以禮部㑹同館,掌接伴引見外國之來朝貢者,以通政院廩給司掌各省四方邊逺,使客飲食供張等事,而鴻臚寺不設。 明洪武初,置侍儀司。九年,改為殿庭禮儀司。三十年,始改鴻臚寺,設卿一人、少卿二人,掌朝㑹、賔客、吉凶禮儀之事。凡日朝朔望、大朝㑹、宴享、經筵、進厯、進春、冊封、祭祀、傳制、奏㨗、外國見謝辭,率其屬而供事焉。 永樂十九年,定鼎北京在留都者加「南京」二字,南京正卿例用科目出身,而在北者多以監生選,鳴賛出身者累資陞正卿。至嘉隆後,方以科目出身者推陞。其別途出身者,太常寺至少卿而止,鴻臚寺至左少卿而止。 |
39 | 鴻臚卿二 |
40 | 《原漢雜事》曰:蕭由為陳留太守,入為鴻臚卿,不任賔賛,乃還官。 《襄陽耆舊傳》曰:「習郁為侍中時,從光武幸黎丘,與帝通,夢見蘓山神,光武嘉之,拜大鴻臚録。其前後功,封襄陽侯,使立蘓嶺祠,刻二石鹿夾神道,百姓謂之鹿門廟,或呼蘓嶺山為鹿門山。 《魏略》曰:常林性既清白,當入官,又嚴少府寺,與鴻臚對門。時崔林為鴻臚,性闊逹,不與林同數數,聞林撾人吏聲,不以為可。林嘗夜撾,吏吏不勝其痛,嚾呼嗷嗷。其明,崔出門,與林語曰:「聞卿為廷尉爾耶?」林不覺答曰:「不也」。崔曰:「君不為廷尉昨夜,何故考囚乎?」林慚笑。 又曰:韓宣字景然,明帝時為大鴻臚。始,南陽韓暨以宿德在宣前為大鴻臚,及宣在位亦稱職,鴻臚中為之語曰:「大鴻臚,小鴻臚,前後治行曷相如」。 增《蜀志》曰:後漢杜瑜字伯瑜,後主立為大鴻臚,為人靜黙少言,闔門自守,不與外事。 原山濤啓事曰:「鴻臚職主故事,前後為之者率,多不善了,今缺當選。御史中丞刁攸,舊能人也,不審於爾,宜否」。 增《吳志》曰:張儼字子節,呉人也。弱冠知名,早歴顯位,以博聞多識,拜大鴻臚,使於晉。吳主孫皓謂曰:「南北通好,以君有出境之才,故相屈」。行對曰:「皇皇者華,臣蒙其榮,懼無古人延譽之美。磨鋒淬鍔,思不辱命」。既至,車騎將軍賈充、尚書令裴秀、侍中荀朂等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屈,尚書僕射羊祜、尚書何禎並結縞帶之好。 《魏書》曰:「李安世,天安初為主客令,齊使劉纉來聘。安世美容貌,善舉止,纉等自相謂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纉呼安世為典客。安世曰:「三代不共禮,五帝各異樂,安得以亡秦之官稱於上國!纉曰:世異之號,凡有幾也。安世曰:周為掌客,秦改典客,漢名鴻臚,今曰主客。君等不欲影響文、武而殷勤亡秦。 《隋書》曰:蘓䕫,字伯尼。煬帝方勤逺略朝貢,前後相屬,帝從容謂宇文述、虞世基等曰:遐陬率服,觀禮華夏,鴻臚之職,湏歸令望,寧有多才藝、美容儀,可以接對賔客者為之乎?」咸以䕫對,帝然之,即日拜鴻臚少卿。《唐書》曰:宇文士及尚煬帝女南陽公主,為尚輦奉御,從幸江都,遷鴻臚少卿,後歸髙祖」。 又曰:「劉義節為鴻臚卿時,傾府庫為軍賞,帑財大乏。義節曰:「今京師屯兵多,樵貴帛賤,若伐街苑樹為薪,以易布帛,歲數十萬匹可致」。 又曰:賈耽字敦詩,為汾州刺史。七年,政有異績,召授鴻臚少卿。後至平章事。 又曰:永泰初,髙渙為鴻臚卿,日本使嘗遺金帛不納,惟取牋一畨為書以貽之。《宋史》曰:景德間,戚綸判鴻臚寺,綸以三公、尚書、九列之任,唐末以來,有司漸繁,綱目不一,宜采《通禮》、六典》令式,比𩔖沿革,著為大典,時論稱之。 又曰:「孔宗瀚元祐初以司農少卿遷鴻臚卿,上言:孔子之後襲封者請不兼領他官,終身在鄉里」。從之。 《明獻徵録》曰:英宗復辟,擢楊宣為鴻臚寺少卿,凡朝廷宴享、朝賀、大禮,皆出職掌,宣脩幹美髯,奏對明暢,日見寵遇。憲宗立,陞鴻臚卿。時荊、襄叛㓂劉千斤伏誅,戎帥械繫餘黨,多誤陷於辜者,宣亟上章論救大要,欲重人命,謹天戒,辭甚婉切,有詔法曹詳鞫,竟得矜宥。 又曰:正德庚午,閹劉瑾擅權,張永奏瑾大惡,詔多官廷鞫,駙馬蔡震詰瑾考掠成獄,時王希孟為刑部主事,讀獄,辭慷慨,聽者悚然,由是銓司器之。太宰楊一清選授鴻臚少卿,前未有超擢如此者。 |
41 | 鴻臚卿三 |
42 | 原掌蠻。 序客。 遷公 慙長, 增授印綬。 主齋祠。 原掌四方夷。 賛九賓禮 增儐賛九賓 羅條百職 賜連環詩 建髙士堂。 原韋彪議貢舉 崔林求故事 當柔逺之朝。 遵典屬之任。 漢尚勲賢,寵崇郭况。 魏推恒准選在崔林。鴻臚卿四。 |
43 | 原撫柔逺賓, 職掌九賓。 允正九儀,增雅學逹理。 才任專對, 停給禮賓。 驟歴臺省, 驟登峻秩,局閒事省,鴻臚卿五。 |
44 | 原箴漢揚雄《大鴻臚箴》曰:「蕩蕩唐虞,經通陔極。陶陶百王,天工人力。畫為上下,羅條百職。人有才能,僚有級差。遷能授官,各有攸宜。主以不廢,官以不隳。昔在三代,二季不蠲。穢德慢道,署非其人。人失其材,職反其官。宷寮荒髦,國政如漫。文不可武,武不可文。大小上下,不可奪倫。鴻臣司爵,敢告在鄰。 增明宣宗鴻臚寺箴曰:「祗祗萬邦,咸統於一,朝覲㑹同,其儀有秩。咨爾鴻臚,卿貳暨屬,時惟爾官,必莊以肅。必考於度,必協於中,無簡無煩,周旋雍容,惟動以周,惟一靡慝,敬慎爾儀,庻光爾職。原碑漢邯鄲淳鴻臚鍾紀碑銘曰:內苞九德,外兼百行,川深淪於不測,瞻智應於無方,𢎞裕足以容衆,矜嚴足以正已。然後研幾道藝,涉覽文學,凡前言徃行,竹帛所載,靡不悉該。於穆上德,時惟我君,固天縱之,允鍾厥純,命世作則,實紹斯文,遭險龍潛,抗志浮雲,所貴在已,樂存事親,雖處畎畝,天子屢聞。 |
45 | 増制唐常袞《授蔣渙鴻臚卿制》曰:「朕方脩文德,以撫區外,則重譯象胥之事,九儀相賛之職,正用髦碩,俾之典領具官。蔣渙顔子之德,行張仲之孝友,能積其厚,以業於身,恭儉之訓,可以軌俗,學通文變,髙視一時,時屬逺人之敘,參授大賓之任。韓暨以宿德而拜陳紀,以至行而遷,求舊任,賢正當此𨕖待遇諸國,宜約故事,使有準,以明等威也。可檢校刑部尚書、兼鴻臚卿,㪚官勲封如故,主者施行。増銘明許。宗魯鴻臚寺少卿胡侍墓志銘曰:陟卿禮寺,左肅朝章,寅恭賛導乎百司軌度儀刑乎四裔,瞻天咫尺,身依斧扆之榮,捧日周旋,晉接冕旒之賁,叔孫制禮,體統正而朝廷尊,公西立,朝應對諧而賔客悅。 |
46 | 鴻臚卿官屬一 |
47 | 原杜氏《通典》曰:「鴻臚丞,秦曰典客丞,漢為鴻臚丞,魏、晉亦然。梁、陳、後魏、北齊皆有之。後周曰賔部上士。隋如北齊。唐因之,有二人,主簿一人。 増宋史曰:元豐官制,鴻臚寺丞、主簿各一人」。 《續文獻通考》曰:明鴻臚寺左、右寺丞各一人,主簿一人。 原典客署。《周官》有掌客上士、中士,秦官有典客,漢改為鴻臚,鴻臚屬官有大行令、丞。魏改大行令為客館令。晉改為典客。宋分置南、北客館令。齊、梁、陳皆有客館令、丞。後魏初曰典客監,太和中置主客令。北齊有典客署。後周置東南、西北四掌客上士、下士。隋初又曰典客署,置令、丞。煬帝改為典藩署。唐為典客署,置令、丞各一人,掌二王後、蕃客辭見宴接送迎及在國夷狄。 司儀署。《周官》有司儀上士、中士。漢大鴻臚有理禮郎,自後無聞。後魏置司儀官。北齊置署令、丞。後周置上士等員。隋如北齊。唐因之,置令、丞各一人,掌凶事儀式及䘮葬之事。 增《宋史》曰:鴻臚寺官屬十有二: 又曰:徃來國信所掌大遼使介交聘之事。 又曰都亭西驛及管幹所,掌河西蕃部貢奉之事。 又曰禮賓院掌北諸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 又曰:懷逺驛,掌南諸國貢奉之事。 又曰:中太一宫、建隆觀等各置提㸃所,掌殿宇、齋宫、器用儀物、陳設錢幣事。 又在京寺務司及提㸃所掌諸寺葺治事。 又傳法苑,掌譯經潤文。 又左右街僧録司掌寺院帳籍及僧官補授事。 又同文館及管勾所,掌髙麗使命。 《續文獻通考》曰:明鴻臚寺官屬,有司賓署丞一人、司儀署丞一人,鳴賛八人,序班五十四人。又設通事司,賓典外國朝貢,辨其等而教其禮儀。司儀典陳設引奏禮儀,皆以署丞領之,鳴賛賛禮,凡內賛通賛對,賛接賛傳賛,各供其事。序班侍班、齊班、糾儀引人舉案及傳賛。 |
48 | 鴻臚卿官屬二: |
49 | 原《晉志》曰:「王敦為鴻臚卿,謂阮修曰:卿常無食,鴻臚丞差有祿,能作否?」修遂為丞。 增《宋史》曰:鄧肅字志宏,少警敏,能文,入太學,所與遊皆天下名士。時東南貢花石綱,肅作詩十一章,言守令捜求擾民,用事者見之,屏出學。欽宗嗣位,召對便殿,授鴻臚寺主簿。 《明獻徵録》曰:齊政,字以德。宣德間,吏部從太學諸生選為鴻臚序班。或謂政且登科,甲政曰:「此古九賓之職也,愳不能稱耳」。卒就職。己酉,改鳴賛正統丙辰九載,考最,陞本寺主簿,仍專鳴賛事,後擢寺丞。景泰間,再擢少卿,天順復辟,遂為正卿。政體質魁梧,音吐洪亮,日侍廷𫝊,而禮制習熟,動無所失。及年既老,恭敬愈甚,故累朝寵眷,遂以諸生至九卿。 |
50 | 太府卿一 |
51 | 原杜氏《通典》曰:「《周官》有太府下大夫,掌貢賦之貳,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賄於受藏之府,歴代不置,然其職在司農、少府。至梁天監七年,置太府卿,位視宗正,掌金帛府帑,又闗津、市肆,陳因之。後魏太和中,又改少府為太府卿,兼有少卿,掌財物、庫藏。北齊曰太府寺,亦有卿、少卿各一人,又兼掌造器物。後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貢賦貨賄,以供國用,屬大冢宰。隋初與北齊同,所掌左、右藏及尚方、司染、甄官等署。煬帝置少卿二人,又分太府寺,置少府監,管尚方、織染等署,而太府但管京都市及平凖左、右藏。唐龍朔二年,改太府為外府,咸亨元年復舊。光宅元年改為司府,神龍元年復舊。卿一人,少卿二人。領兩京、諸市平凖:左右藏常平等九署,署各有令、丞。 《六典曰:「太府卿之職,掌邦國賦貨之事,總京都四市、平凖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屬,舉其綱目,修其職務,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權衡。 增《宋史》曰:太府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同判寺一人,以京朝官充,凡廪藏貿易、四方貢賦、百官奉給,皆隸三司,本寺但掌供祠祭香幣、帨巾、神席,及校造斗升、衡尺而已。元豐官制行,始正職掌,置卿、少卿等官,掌邦國財貨之政令,及庫藏出納、商税平準貿易之事,凡四方貢賦之輸於京師者,辨其名物,視其多寡,別而受之,儲於內藏者,以待非常之用,頒於左藏者,以供經常之費。凡官吏、軍兵、奉祿賜予,以法式頒之,先給歷,從有司檢察,書其名數,鈎覆而後給焉。供奉之物,則承㫖以進,審奏得畫乃聽除之。若春秋授軍衣,則前期進様定其頒日,畿內將校營兵支請,月具其數以聞。凡商賈之賦,小賈即門征之,大賈則輸於務,貨之不售者,平其價鬻於平準,歲以香、茶、鹽鈔募人入豆穀實邊,即京都闕用物,預報度支,凡課入,以盈虧定課最、行賞罰。大祀晨祼則卿置幣,奠玊則入陳玉帛,餘祀供其帨巾。建炎詔罷太府寺,以其所掌職務撥隸金部,紹興四年復置。 《續文獻通考》曰:「遼南面有太府監。 金為太府監,置監、少監,掌出納邦國財用錢穀之事。 元太府監。太卿六員,太監六員,少監五員,掌錢帛出納之數。中統四年置。至元四年,為宣徽太監,凡內府藏庫悉隸焉。大德九年,改為院院判,參用宦者。至大四年,復為監。 明不設。 |
52 | 太府卿二 |
53 | 增《唐書》曰:楊隆禮,隋齊王暕孫,開元初為太府卿。時御府財物羨積如丘山,隆禮性詳宻,出納雖尋尺,皆自按省,凡物經楊卿者,無不精麗,歲常愛省數百萬。任職二十年,年九十餘,子慎矜繼之而敗。 又曰:慎矜擢監察御史,知太府出納,慎矜髙置風格,始議貢物有汙傷,責州縣償所直轉輕齎入京師。自是天下調發始煩。天寶二年,權判中丞,太府出納如故。 又曰:「楊國忠判度支明皇觀左藏庫,喜其貨幣山積,面賜國忠金紫,權太府卿國忠專錢穀之任,出入禁中,日加親幸。 《宋史》曰:孝宗時,廷臣上言四川歲糴軍糧,名為和糴,實科糴也。李蘩時以倉部郎總領四川財賦,乃詔蘩與制置使范成大同相度。蘩請變科糴為官糴,歲於經費之中斟酌損益,眡時不使虧毫忽之價,出納眡量,勿務取圭撮之贏,訖如其議,民樂與官為市,逺邇讙趨,軍餉坐給,而田里免科糴,始知有生之樂。范成大驛言闗外麥熟,倍於常年,實由罷糴,民力稍紓,得以盡於農畝,孝宗覽之曰:「免科糴一年,田間和氣若此,乃知民力不可重困也」。擢蘩為太府少卿。 又曰:「光宗朝,殿中侍御史劉光祖以論帶御器械吳端,徙太府少卿彭龜年為太學博士,上疏乞復其位,貽書宰相云:祖宗嘗改易差除,以伸臺諫之氣,不聞改易臺諫,以伸倖臣之私。 |
54 | 太府卿三 |
55 | 增夏卿 藏府孫詔節 尹卿筆 崔珙威名。 襲譽嚴慤, 原位列月卿。 職司天府。 居監臨之官: 典出入之務。 漢用公勤任先、蔡議。 魏推,清白𨕖在常林。 領貢獻於四方,彼無虛月。 掌財用於五庫,我有司存。 |
56 | 太府卿四 |
57 | 原司府 藏府 增固請終制。 不掩人功」。 度支出納相闗, 三遷皆仍太府, 財賦總於他官,太府司其出納。 財賦納於左藏,四時以其數聞。 |
58 | 太府卿五 |
59 | 増制唐常袞授呂崇賁太府卿制曰:「門下九卿之重,參理於佐邦,六府孔脩,頒貨於列藏,歷代右職,莫非髙𨕖具官。呂崇賁忠謹良實,居簡向方,能用,晦於精辨,亦體微於剛貞,峻節孤立,清心確然,以長才之有餘,應羣務而多適,擁旄乘塞,周歴大藩,薄於戰功,經以事典,用明既富之教,必厚豐財之德,自頃艱阻,有司曠廢,府寺寂寥,卿府虛設,寖成其弊,朕甚懼焉。今再舉舊章,各歸其局,出納之地,眷求惟精,兼領三尚之煩,以榮四至之列,可行太府卿,㪚官勲如故」。 白居易《授裴武太府卿,制》曰:「敕聚九州之賦,辨百貨之名,按其度程,謹其出納,孰為主者?外府上卿,務殷崇秩,不易其𨕖,具官裴武,有通敏之識,有倚辦之才,以兹器用,早膺任使,小大之務,㒺不勵精,累有勤績,存乎官次,而受藏之府,國用所資,若非使能,何以集事?俾升顯列,仍委劇務,爾宜率其官屬,欽乃職司,會帑藏出入之要,脩權量平校之法,以遵成式,無使改易,謹而守之,斯為稱職」。 |
60 | 増記:宋耿秉太府寺㕔壁記曰:周官三百六十名,存於今而職不異者,太府一官耳。周制,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設屬若是其衆,非以其事繁而職重歟?故鄭氏謂為主治藏之長,秦、漢迄隋,并置不常,上下千載,何寂寂咸無可紀也。豈出納之吝,僅云有司他非所及耶?抑卓偉之才偶不相值耶?若曰士舉不逮古,則焉敢厚誣?獨唐開元中,楊隆禮任職二十年,有公清之譽,性特詳宻,雖尋尺皆自按省,凡物經楊卿者,無不精麗,吾猶憾焉,以其未聞君子之大道也。國初,省部寺監,惟以寄祿,寺則光祿、太常、宗正、衛尉、司農、大理,或以卿,或以貳,或以丞,各寓一階,別設主判之官以典事,惟太府則否,其職悉入三司諸按,故主判之任罕置。逮元豐釐正中更多故,歲久莫詳,髙宗中興,駐蹕臨安任職者,始可以歲月考。 |
61 | 太府卿官屬一 原《杜氏《通典》曰:「太府丞,於《周官》為太府上士之任,自後無聞。梁太府丞一人,陳因之。後魏、北齊各一人。後周曰太府上士。隋又曰太府丞。唐因之,有四人。 主簿,亦《周官》太府下士之任,自後無聞。梁置一人。陳因之。後魏亦然。隋置四人。唐因之,減一人。 增《宋史》曰:元豐官制,置丞、簿各二人,元符元年,増置丞一人。崇寧中置藥局,又添丞一人。宣和三年,減罷建炎罷太府寺。紹興元年,復以章億守太府寺丞,續添置三人。紹興四年,復置太府寺,共三丞。 《續文獻通考》曰:「金置丞二人,元置五人,有經歷、知事、照磨,無主簿」。 原諸市署。《周官》有司市下大夫,掌市之理。漢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長丞。後漢則河南尹屬官雒陽市長、丞。魏、晉因之。東晉則丹陽尹管之。宋、齊因之。梁始隸太府。陳因之。後魏有京邑市令。北齊則司州牧牧,領東西市令、丞。後魏司市下大夫。隋初,京市令、丞屬司農,煬帝改隸太府。唐因之,毎市令一人,丞二人。 平準署。《周官》有貨人、中士、下士,主平定物價。秦置平準令,漢因之,秩六百石。掌知物價及主練染,作彩色。後漢平準令、丞隸大司農。嘉平四年,改平準為中準,使宦者為之,列於內署。自是諸署悉以閹人為令、丞。魏少府屬官有平準令。宋惟掌染。順帝即位,以帝諱準,故曰染署。齊又曰平準,屬少府。梁、陳則曰平水令、丞。北齊平準,屬司農。後周曰平準中士下士。隋初如北齊,煬帝改隸太府。唐因之。令二人,丞四人,掌官市易。 左、右藏署,《周官》有職幣上士、中士,掌邦財之幣。又外府中士主泉藏,有玉府,掌王之金玊兵器之藏。內府中士主貨賄,藏在內也。職內上士主泉貨所入,葢其任也。漢少府屬官有中藏府令、丞,魏因之。晉有左、右藏令,屬少府。晉江東置御史掌庫曹,後分庫曹曰外左庫、內左庫。至宋省外左庫,而內左庫直曰左庫。齊、梁、陳曰右藏。北齊曰左、右藏令,屬太府寺。後周曰外府上士、中士。隋如北齊。唐因之,置左藏署令三人,右藏署令二人。 常平署。漢宣帝時,耿壽昌請於邊郡皆築倉,穀賤時増價而糴,貴時減價而糶,名曰常平倉。常平之名起於此也。後漢明帝置常滿倉,晉又曰常平倉自後無聞,梁亦曰常平倉而不糴糶,陳因之。後魏太和中,雖不名曰常平,亦各令官司糴貯,儉則出糶。隋曰常平倉,唐武德中,置常平監官,以均天下之貨。後省監置常平署令一人,掌倉糧、管鑰、出納、糶糴。凡天下倉廩和糴者為常平倉,正租為正倉,地子為義倉。 增宋史曰:太府寺所隸官司二十有五,左藏東西庫以給官吏、軍兵、奉祿賜予內藏庫,受嵗計之餘積,以待邦國非常之用。奉宸庫掌供內廷金玉珠寶祗候庫,掌受錢帛、器皿、衣服,以備頒給,賜予元豐庫,受諸路積剰及常平錢物,凡封樁者皆入焉。布庫茶庫、雜物庫,以備賞給支用糧料院,以法式頒諸司,諸軍廩祿、奉料、審計司審其給受之數,以法式驅磨,市易上下界以平百物以通邊糴。雜買務雜賣塲以供宮府所需,以受幣餘之物,而皆隸於都提舉市易司。汴河上下鎖、蔡河上下鎖,收舟船木筏之征店宅務,掌官屋邸店、出僦修造之事。榷貨務,掌折博斛斗、金帛之屬,交引庫交引錢鈔抵當所,聽民質取香藥庫、石灰塲,以通出納,和濟局、惠民局,以濟民疾。 《續文獻通考》曰:金太府監官屬、左右藏庫使、支應所都監、太倉使、酒坊使、典給署市賣司、平準務,各使皆隸焉。 又曰:元太府監官屬、內藏庫提㸃大使、副使、左右藏庫提㸃大使、副使,掌出納御用諸王緞匹、紗羅、香貨,及收支金玉并和買紗羅布絹、絲錦、木棉衣服等物。太府卿官屬二: |
62 | 原《漢書》曰:「趙廣漢亷潔下士,有名譽,州郡舉茂才為平準令。 増唐書曰:天授中,裴守貞為司府丞,推覈詔獄,多裁恕全免數十姓不合。武后㫖,出為汴州司馬。 宋史曰:李孟傅,參知政事李光㓜子也。光南謫之日,才六歲,以光遺表恩,累官至太府丞。韓侂胄欲見之,孟傅曰:「行年六十,去計已決,不敢聞也」。孟傅博學多聞,持身甚嚴,時推能世其家。 |
63 | 御定淵鑑𩔖函卷九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