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御定淵鑑𩔖函卷九十九設官部三十九 |
3 | 太子家令一 。 |
4 | 原杜氏《通典》曰:「太子家令,秦官屬詹事。漢因之,有丞主倉穀、飲食,職似司農、少府。漢代太子食湯沐邑十縣,家令主之。後漢則屬少傅,主倉穀、飲食。魏因之。晉又兼主刑獄、穀貨、飲食,職比廷尉、司農、少府。其家令、率更令及僕為太子三卿。太康八年,進品與中庶子二率同。自漢至晉家,令在率更下,宋則居上,銅印墨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主內茵褥、牀几諸供中之物及官奴婢、月用錢、庫內、鹽米、車牛、刑獄。齊因之。自宋、齊以來,清流者不為之。至梁天監六年,武帝以三卿陵替,乃詔革選家令視常侍黃門。陳因之。後魏亦曰三卿。北齊家令有功曹、主簿,領食官、典食、司藏等三署及領內坊令、丞。隋掌刑法、食膳、倉庫、奴婢等,煬帝改為司府令。唐復為家令寺,置家令一人,唯不主刑法,餘與隋同。龍朔二年,改家令寺為宮府寺,家令為宫府大夫。咸亨初復舊。丞二人,主簿一人,領食官署、典食署司藏署署令各一人,丞各一人。 丞。漢家令有丞,後無聞。《宋書》云家令丞一人,晉置。宋、齊以後並有之。後周無。隋家令、丞二人。唐因之。龍朔二年,改為宫府丞。咸亨元年復舊,掌判寺事。 主簿。晉家令有主簿,宋、齊因之,自後無。北齊家令有主簿員。隋亦然。唐因之。掌印并及勾舉食官署令、丞。漢詹事屬官有食官令、長、丞。後漢亦有,而屬少傅,主飲食。晉太子食官令職如太官令。宋則屬中庶子。齊則屬詹事,掌廚膳之事。梁食官局屬庶子。陳因之。後魏亦有。北齊有食官令、丞,又別領器局、酒局二丞。隋家令寺統食官令、丞、令一人,丞二人。唐因之。掌飲膳之事。 典倉署令。後漢太子倉令屬少傅,主倉穀。魏以下無聞。後魏有之。北齊家令寺領典倉署令、丞,典倉署又別領園丞。隋家令寺統典倉令、丞、令一人,丞二人。唐因之。掌穀藏出納及醯醢庶羞之事。 司藏署令。晉家令有主物吏四人。梁有錫賜庫局丞、庶子,又有東宮衛庫丞。北齊家令寺領司藏署令、丞。司藏又別領仗庫、興作二局丞。隋家令統司藏署令一人,丞二人。唐因之。掌藏庫財貨營繕之事。 增《文獻通考》曰:「宋有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承受官一人。仁宗、神宗升儲位並有之。中興後,孝宗、光宗正儲位,及荘文、景獻太子皆置其官。 《遼史》曰:遼太子家令寺設家令、丞、主簿 《金史》曰:「金家令、丞掌營繕栽植鋪設及燈燭之事。 《元史》曰:「元家令司令丞、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掌皇太子飲膳、供帳、倉庫。甞改內宰司,後復」。 眀不設。 司藏金置司藏,副掌庫,藏財貨出入之事。元因之。 司倉。金置司倉副,掌倉廩出納薪炭等事。 儲膳司。元置卿、少卿、丞、主簿照磨,掌皇太子飲膳之事。 附元又有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 府正司,掌鞍轡弓矢等物,府正府丞、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改宮正司,後復舊。 延慶司,掌修建佛事。使二人,同知一員,副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後置卿、丞等員。 典用監,卿四員,大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歴、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內府供給叚疋寳貨等物。 典寳監卿,大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歴、知事各一員。 |
5 | 太子家令二 |
6 | 增掌刑法。 具威儀。 原職如司農。 品比廷尉。 増陸亮忠心,譙周疏諫, 婢識座客。 文號宮體。 影斜方出 休沐不歸。 輔導徳義,服勤守恪。 |
7 | 太子家令三 |
8 | 原鼂錯智囊 疏受恭謹。 進品第五東宮達官。 |
9 | 太子率更令一 |
10 | 原杜氏《通典》曰:「太子率更令,秦官。漢因之,有丞主簿、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勲而屬詹事。後漢因之,後屬少傅。魏因之。晉主宮殿門戸及掌罰事,職如光祿勲、衛尉而屬詹事。宋制,銅印墨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梁、陳、後魏並有之。北齊領中盾署,掌周衛、禁防、漏刻、鐘鼓,亦屬詹事。隋掌伎樂、漏刻,有令、丞、録、事各一人。唐因之,加掌皇族次序及刑法事。龍朔二年,改率更寺為司更寺,改令為大夫。咸亨初復舊。丞、主簿各一人。 丞,後漢率更置丞一人。歴代悉有,唯後周無。唐因隋,掌判禮樂、刑罰之事。 主簿,晉置一人,宋無,齊有之,自後無聞。北齊、隋又有之。唐因之。掌印及勾舉。 増記纂淵海曰:宋無職司。 《遼史》曰:太子率更寺設太子率更令、丞、主簿。 金、元眀皆不設。 |
11 | 太子率更令,二。 |
12 | 増職掌宗族。 位亞家率。 知幾介直。 徳誠謹恪! 原主宫殿之禁。 掌周衛之防。 |
13 | 太子率更令三。 |
14 | 原清賢士。 嚴毅清髙, 職似光祿勲。。 秩與衛率同。 増博物洽聞,皆出其下。 尺牘所𫝊,人以為法太子僕一 |
15 | 原杜氏《通典》曰:「太子僕,秦官。漢因之。又有長、丞,主車馬。後漢因之,屬少傅,職如太僕。太子五日一朝。其非太子朝日,即令中允入問起居。魏因之。晉主車馬,兼主親族,如太僕、宗正。從駕乘安車,次家令而屬詹事。宋、齊並有之。梁視黃門郎。陳因之。後魏亦有北齊詹事領僕寺,置令、丞、功曹、主簿,領廄牧署令。隋僕寺置僕一人,掌皇族親疎,車輿騎乘,領廄牧署令。唐因之,加掌儀仗,䘮葬而不掌親族。龍朔二年,改僕寺為馭僕寺,改僕為大夫。咸亨初復舊。丞、主簿各一人,統廄牧署。 丞,梁有之。後魏、北齊、隋並有之,唐因之。 主簿,晉置,宋無,齊有之。梁、陳、後魏無,北齊、隋皆有之,唐因之。 廄牧署令、丞。漢有太子廄長、丞屬詹事。後漢亦有,而屬少傅,主車馬。魏、晉因之。齊東宮屬有內廏局、外廏局,皆有丞。梁、陳因之。後魏有之。北齊則曰廏牧署令丞、車輿局丞。隋僕寺統廏牧署令、丞。唐因之,掌車馬、閑廏、牧畜之事。増記纂淵海曰:「宋無職司」。 《遼史》曰:遼太子僕寺設太子僕丞、主簿。 《元史》曰:「元太子僕正掌車正,收弓箭,儀物事。又太子副僕正掌貳僕正。 典牧監,元置卿、大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歴、知事、照磨各一員。掌孶畜之事眀不設。 |
16 | 太子僕二 |
17 | 増親馭 番休,如太僕。 擬宗正。 |
18 | 太子僕三。 |
19 | 原太子僕主車馬。 蒋顯為太子,僕鍾㑹愛其才學, |
20 | 太子左右衛率一 |
21 | 原杜氏《通典》曰:「衛率府,秦官。漢因之,屬詹事。後漢主門衛,徼循衛士而屬少傅。魏因之。晉武帝東宮置衛率,初曰中衛率。太始五年,分為左、右衛率,各領一軍。恵帝時,愍懐太子在東宮,又加前、後二衛率 成都王頴為太弟,又置中衛率,是為五率。及江左省前後率,孝武太元中又置。宋、齊止署左、右二率。 梁二率視御史中丞,銅印墨綬,武冠,絳朝服。左率領七營,右率領四營,陳二率。後魏曰左、右衛率。北齊謂之左、右衛率坊。後周東宮有司戎、司武、司衛等員。隋曰左、右率,兼有副率二人。煬帝改左、右衛率為左、右侍率,兼置副率二人。唐為左、右衛率府。龍朔二年,改其府為左、右典戎衛。咸亨元年復舊,置率各一人,領兵宿衛,督攝隊伍,總判府事,副率二人。長史各一人,隋置。唐因之。掌通判自長史以下、胄曹以上諸率府並同。 録事參軍各一人,隋置。唐因之。掌勾稽監印,倉曹參軍各一人。隋置。唐因之。掌官員假使、儀式、糧廩、膳羞、田園、公廨、過所、監藥等事。 兵曹參軍各一人,隋置。唐因之。掌府內衛事以上名帳,差科及公私馬驢等。胄曹參軍各一人。隋置,為鎧曹。唐長安中,改為胄曹參軍。神龍初,復為鎧曹。太極中,復為胄曹,掌軍器、儀仗、公廨、營造、罪罰。長史以下,官局所領職務,諸率府並同親府、勲府、翊府中郎將各一人。梁左、右衛率共領十一營,二率各領殿中將軍十人、員外將軍十人。北齊左右衛率坊各領騎官備身員外,又有內直備身正、副都督。隋左、右衛率下直閣四人,直寢八人,直、齊、直後各十人。唐則曰親、勲、翊三府,各置中郎將、左、右郎將各一人。唐置録事、兵曹參軍各一人。 増文獻通考》曰:宋制,左右衛、司禦、清道、監門、內率府率率府副率,不常置。中興後,惟監門率府副為環衛階官。 《遼史》曰:遼置同唐。《續文獻通考》曰:金左、右衛率府,掌周衛導從、儀仗、屬宫、師府。 《事文𩔖聚》曰:元置太子左、右衛率府率,掌同衛導從儀仗事。 《續文獻通考》曰:眀太祖初,置皇太子左右率府都督同知,後罷。 |
22 | 太子左右衛率二。 |
23 | 増總諸曹事。 備東宮官, 王琳並徵。 謝荘獨秀, 禇翜材藝,徐摛綺豔, 原郄恢為黃門領。 吳隠以博士為 裴康、裴楷並為名士。 石崇、孫尹皆其選也。 |
24 | 太子左右衛率三。 |
25 | 増視中丞。 各置尉,身居三職。 年甫十六。 為左右廂衛 從皇太子行。 原舊規中領䕶。 主門衛秩千石。 先民一時儁彥, 茂仲動可觀探, 泰始分置左、右。 四率精兵萬人。。 徐邈建元為前衛。 卞郭可式遏邉境。 将順匡救,拾遺補闕,侍衛威重,宜得其才。 |
26 | 太子左右司禦率。 |
27 | 原杜氏《通典》曰:「隋文帝置左、右宗衛,其官制如左、右衛,各掌以皇族侍衛。煬帝改為左、右武侍率。唐復為左、右宗衛率府。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司禦衛,後改為率府焉。神龍初,復為宗衛。景雲二年,復為司禦率府。置率各一人,所掌與左、右衛率同。副率二人,長史、録事及倉、兵曹參軍各一人。 増《續文獻通考》曰:遼南面有太子左右司禦率府。 金置,同遼元眀不設。 |
28 | 太子左右清道率。 |
29 | 原杜氏《通典》曰:「隋有左、右虞候,各置開府一人,掌斥候伺姦非。長史以下如左右衛。煬帝改開府為左、右虞候,并置副率二人。唐為左右虞候率,府職擬左、右金吾,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清道衛,神龍初,又為虞候率府。開元初,為清道率府,各置率一人,掌斥候道路,先驅後殿,伺察姦非。副率二人,長史、録事及倉、兵曹參軍各一人。増《文獻通考》曰:宋至道元年,東宮置左清道率府副率兼左春坊謁者,主贊引真宗登位省。仁宗在東宫,復以郭承慶、夏元亨為之,登位復省。 《遼史》曰:遼有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金元眀不設。 |
30 | 太子左右監門率一。 |
31 | 原杜氏《通典》曰:「隋左、右監門率各置一人,掌諸門禁。煬帝改為監門將軍。唐復為左、右監門率,擬左、右監門。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崇掖衛。咸亨初復舊。垂拱中,改為鶴禁衛,神龍初復舊。各置率一人,掌門禁籍帳。副率二人,長史、録事、參軍及兵、胄二曹參軍各一人。 増宋史曰:左、右監門,官存而無職司。 《續文獻通考》曰:「遼有太子左右監門率府。金有左、右監門,掌門衛禁鑰。 《事文𩔖聚》曰:元置各掌門衛禁。 眀不設。 |
32 | 太子左右監門率二。 |
33 | 増選才儁士,改為宮門候,率屬牙門左右。 |
34 | 太子左右內率一。 |
35 | 原杜氏《通典》曰:「隋置左、右率、副率各一人,掌領備身以上,禁內侍衛供奉兵仗。唐為左、右內率府。龍朔二年,改為左、右奉裕衛,咸亨初復舊。各置率一人,掌侍衛左右,供奉兵仗。副率、長史、録事參軍及兵曹各一人,千牛各十六人,掌執細刀弓箭,宿衛侍從。備身各二十八人,掌宿衛侍從。龍朔二年,改太子左、右千牛備身為太子左、右奉裕,尋復舊。 増《遼史》曰:遼有太子左、右內率府,與禦率府同。 金元眀不設。 |
36 | 太子左右內率二。 |
37 | 増旌孝行。 備宿衛。 判諸曹官吏。 奉太子弓矢。 |
38 | 太子門大夫一。 |
39 | 原杜氏《通典》曰:「秦有太子門大夫,漢因之,員二人職比郎將。魏因之。晉太子門大夫、准公車令,掌通牋表及宫門禁防。宋因之。梁代視謁者僕射,陳因之。北齊謂之門大夫坊,併統伶官。隋煬帝改門大夫為宮門監。唐初為宮門大夫。今宫門局有郎二人,丞二人。郎掌宮門、殿門管鑰及啓閉之事,丞貳之。 増遼史曰:遼置宮門局,設宮門郎。 |
40 | 太子門大夫二 |
41 | 原鼂錯遷博士。 金欽舉眀經 増掌內外管鑰,通逺近牋表。 班同中舍人。 職比城門郎 |
42 | 太子門大夫三 |
43 | 原職比郎將 擬公車令 増天悟絶人,並侍左右。 |
44 | 太子典膳郎 《原杜氏通典曰:太子典膳郎。漢、魏以來,並有太子食官局。至北齊門下坊始別置典膳局,有監、丞各二人。隋如北齊制。唐典膳局有郎二人,丞二人,郎掌進膳甞食事丞貳之。 藥藏郎。北齊門下坊領藥藏局,有監、丞各二人,侍藥四人。隋如北齊之制。唐藥藏局有郎二人,丞二人。郎掌和劑醫藥之事,丞貳之。 內直郎。齊有太子內直兵局,內直兵史二人。梁有直內、主璽、主衣、扶侍等局,各置有司,以丞其事。陳因之。北齊門下坊領殿內局,有內直監二人,副監一人。隋如北齊制。唐內直局有郎二人,丞二人,掌符璽、繖扇、几案、衣服之事,丞貳之。 典設郎。南齊置居局齊庫丞一人。梁、齊內局各置有司,以丞其事。陳因之。北齊門下坊有齊師局,有太子齊師、內閣師各二人。隋如北齊制。唐典設局有郎四人,掌凡大祭祀、湯沐、灑掃、鋪陳之事。 増事文𩔖聚》曰:元置太子典食令,典食丞掌侍奉殽饌,又掌飲丞各一人,掌奉香藥酒等事, 藥藏郎《元史》曰:「元置太子侍藥,太子奉藥,常承奉,醫藥,又置典醫監,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達嚕噶齊二員,卿三員,丞二員,經歴、知事各一員。內直郎事《文𩔖聚》曰:「元置太子侍正,掌冠帶衣服、左右給使之事丞,隋侍丞、輔丞之事。 |
45 | 太子旅賁中郎將。 |
46 | 原杜氏《通典》曰:「旅賁中郎將一人,職如虎賁中郎将」。宋初制,天子有虎賁,習武訓也。諸侯有旅賁,禦災害也。唐諸率府初有中郎郎将官。永徽元年,以太子名「忠」,改諸率府中郎將為旅賁郎將,其郎將改為翊軍。後或改或省。 |
47 | 皇太孫官屬 |
48 | 原杜氏《通典》曰:唐永淳元年三月,立皇孫重昭為皇太孫,將置府僚,髙宗召吏部郎中王方慶問曰:「前代故事如何?」方慶進曰:「臣按《周禮》,有嫡孫。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亦不立太孫。晉恵帝永寧元年,立愍懐太子第三子襄陽王尚為皇太孫,太子官屬即轉為太孫官屬。南齊永眀十年,文惠立太子長子南郡王昭業為皇太孫,便居東宮。今皇太子在而立太孫,旁求載籍,未有前例」。上曰:「自我作古,可乎?」對曰:「五帝不相沿樂,茍不失上下之序,不虧政理之道,亦何事而不可?《詩》曰:貽厥孫,謀以燕翼子。《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孫可以為王父尸,以其昭穆同也。今陛下肇建皇孫,創斯盛典,所以彰子孫千億之盛,福祚靈長之應也」。上恱,使方慶詳求典故官屬員品,乃奏太孫府置師、傅、友、文學、祭酒及長史、曹掾、主簿、管記、司録以下六曹從事等官,各加王府一級,上後頗以為疑,竟不補授而止。 増玉海曰:唐天授二年,置皇孫府官。 《元史》曰:元至元二十六年,皇孫出鎮,懐孟帝為選老成練達舊臣,護之乃以屬王,倚陛辭,帝目之,良乆,謂侍臣曰:「倚修,潔人也!左右皇孫,得人矣」。及行,營幕所在,軍政肅然。 《續文獻通考》曰:眀成祖時,命內閣胡廣等輔導皇長孫。永樂九年,皇太子命楊榮等侍諸皇孫讀書文華後殿,又𫝊,上命令翰林院吏部官舉老成正大儒者,侍皇太孫講讀。尚書蹇義及楊士竒舉侍郎儀智,上喜之,令侍太孫講讀。 |
49 | 御定淵鑑𩔖函卷九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