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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史 |
條件: 包含字詞「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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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 河渠七 (東南諸水下)》
31 | 明州水:紹興五年,明州守臣李光奏:「明、越陂湖,專溉農田。自慶歷中,始有盜湖為田者,三司使切責漕臣,嚴立法禁。宣和以來,王仲薿守越,樓異守明,創為應奉,始廢湖為田,自是歲有水旱之患。乞行廢罷,盡復為湖。如江東、西之圩田,蘇、秀之圍田,皆當講究興復。」詔逐路轉運司相度聞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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