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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野[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ctext:598930
See also: 趙野 (ctext:525783) 趙野 (ctext:311474)
關係 | 對象 | 文獻依據 |
---|---|---|
type | person | |
name | 趙野 | |
authority-cbdb | 8025 | |
authority-wikidata | Q45366244 | |
link-wikipedia_zh | 赵野 | |
held-office | office:尚書右丞 | |
from-date 宣和五年二月乙酉 1123/2/28 | 《宋史·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翰林學士趙野為尚書右丞。 | |
held-office | office:尚書左丞 | |
from-date 宣和六年九月丁亥 1124/10/22 | 《宋史·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丁亥,以趙野為尚書左丞, | |
held-office | office:門下侍郎 | |
from-date 靖康元年正月辛未 1126/1/29 | 《宋史·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尚書左丞趙野為門下侍郎, | |
exam-status | examstatus:進士 | |
from-date 政和二年 1112/1/31 - 1113/1/19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一》:趙野,開封人。登政和二年進士第。 |
政和二年(1112年)趙野中進士,歷任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試起居舍人。七年(1117年)十月,為太子舍人。轉任中書舍人、給事中、大司成、刑部尚書、翰林學士兼知制誥。當時蔡京、王黼弄權,黨同伐異,二人旋進旋退,依附他們的大臣難能有兩全之人。趙野討好于二人,蔡京、王黼于是都待之不疑。宣和五年(1123年)二月,遷中大夫、除尚書右丞。五月,以收複幽雲之功,除通議大夫。六年(1124年)九月,除尚書左丞。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除門下侍郎。三月,充太上皇行宮迎奉使。是月,上奏乞以本官致仕或在外宮祠,不允。四月,以言者論其輔政無狀,罷門下侍郎,授資政殿學士、知襄陽府。九月,分天下二十三路為四道,以北京大名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鄧州為四都總管府,授北道都總管兼知大名府、統河北東路、京東東路之兵。大名府亂,提兵前往南京,與河北河東路宣撫使范訥會合,自號宣總司。十一月,落職,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十二月,康王趙構建河北兵馬大元帥府,命趙野與范訥為宣撫使司,為北道都總管,屯兵宛亭,奉調入援京師。他故意遲留。
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坐勤王稽緩,落職,責授太中大夫、秘書省少監、分司西京、青州居住。六月,責授安遠軍節度副使、邵州(今湖南省邵陽市)安置。行至密州(今山東省諸城市),眾推為權知州事。時山東盜賊縱橫,巨寇宮儀據即墨不退,患之。十一月,攜輜重、家屬棄城而走,軍民偶語,二日不定。守衛軍校杜彥與軍士李逵、吳順謀作亂,曰:「方今盜賊縱橫,一州生靈,豈可無主?請自為知州,軍兵皆聽命」。杜彥自稱權知州事,李逵與吳順為左右。杜彥遂遣人追至張倉鎭,執趙野並其家屬回。杜彥等坐黃堂上,責趙野曰:「爾為知州,自般老小,欲向南去,不知一州生靈,誰其為主?」,趙野不能應,杜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趙野大驚,乃呼曰:「太尉願愬一言!」,杜彥媟罵之,眾已撮趙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推出譙門,遲而殺之,取其頭,籖於市,用一笠兒蓋其上,百姓見者為之垂淚,其家屬,徒黨分去,唯一子趙學老得脫。四年(1130年)五月,右諫議大夫黎確奏趙野為杜彥所殺,且言野在宣和間不受贈遺,門無雜賓,乞加褒贈,追複資政殿學士,官其二子。
文獻資料 | 引用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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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傳信錄 | 6 |
續資治通鑑 | 7 |
宋史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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