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少年美丰姿,器量宏遠,工書法,少時即書法名家。熙寧三年(1070年)與弟蔡卞同科進士及第,調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階官,從六品上)。早年任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階官,正五品上)。早年支持王安石變法。
元祐元年(1086年),改龍圖閣待制(職,從四品),知開封府事(差遣)。司馬光盡廢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改募役為差役法,受到司馬光的稱讚。
紹聖元年(1094年)任戶部尚書(職事官,從二品),章惇秉政,蔡京積極贊助章惇,恢復免役法。宋徽宗時,無端受彈劾奪職,罷為端明殿(職,正三品)、龍圖閣兩學士,知太原府事,皇太后命帝留京畢史事。逾數月,諫官陳瓘論其交通近侍,瓘坐斥,京亦出知江寧府事,蔡京此時對宋朝官場風氣黑暗頗為失望,遷延不之官。御史陳次升、龔夬、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祠祿官),閑居杭州,後結交童貫以重新受用,擢右正言(職事官,從七品),知定州事。
崇寧元年(1102年),徙大名府,並排擠掉韓忠彥,復用為翰林學士承旨(職事官,正三品),後拜尚書左丞(職事官,正二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右僕射(宰相,正一品),崇寧二年(1103年)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宰相,正一品),累轉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封嘉國公(爵,國公,從一品)。五年,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文階,第一階,從一品)、安遠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改封魏國公,大觀元年,復拜左僕射。以南丹納土,躐拜太尉(加官,三公,正一品),受八寶,拜太師(加官,三師,正一品)。為相期間,設「西城括田所」 貢獻花石綱。蔡京改革茶法,在荊湖、江、淮、兩浙、福建等七路實行複榷制,確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二年(1103年),鑄當十大錢以及「當二」、「當五」夾錫錢。三年,蔡京建議宋徽宗設置漏澤園,以官地收葬無主及窮乏骸骨。由於宋徽宗對蔡京恩寵有加,將公主茂德帝姬嫁給他兒子蔡鞗,結成親家。
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創行鹽引法,以官袋裝鹽,並限定斤重。盡改鹽法和茶法。蔡京主持大規模的經濟改革,以強化禁榷制、改革幣制、完善市舶制等措施,使得政府的財政收入劇增,支撐了宋徽宗一朝對外的大規模軍事行動。蔡京的經濟改革最大的問題在與民爭利,使得商人破產、百姓困苦不堪。
蔡京創「豐亨豫大」之說,宋徽宗喜歡石頭,蔡京在蘇州設立「應奉局」,專門在東南一帶搜尋奇花異石,工役故而繁重。欽宗即位第三日,太學生陳東上書,稱蔡京、童貫等人為「六賊」,蔡京更為六賊之首。
晚年態度慎重,與童貫政見不同,尤其不贊同聯金北伐,用心察考遼國降人所訴軍情。
蔡京長子蔡攸得徽宗寵,曾在他險被罷官時入宮求情保住蔡京官職,但後來蔡攸受任領樞密院事,獲賜官邸後,就與蔡京各立門戶,父子若仇敵。一次蔡京正在會客,蔡攸來了,蔡京讓客人迴避,喊蔡攸入內。蔡攸剛坐下就握蔡京手把脈,說蔡京脈勢舒緩,問是否有病,蔡京說沒有。蔡攸就託言宮中有公事而去。客人偷偷看到,問蔡京,蔡京說:「你不知道,這小子是想以我有病為由罷我的官。」數日後,蔡京果然被迫致仕。宣和七年蔡京複出,其子蔡絛擅權用事,蔡攸嫉妒,聯合白時中、李邦彥告發蔡絛,竟要求徽宗將其處死。蔡攸更隨同童貫上門索要辭表即逼蔡京辭職,蔡京卻說,「京衰老宜去,而不忍遽乞身,以上恩未報,此心二公所知也。」左右見蔡京竟然連自己兒子也一併尊稱為「公」,都笑了。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欽宗即位。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責授中奉大夫、秘書省監、分司南京致仕、河南府居住。三月,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德安府安置。四月,移衡州,再移韶州。七月,移儋州。是月,病死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城南五里東明寺,遂草殯于觀音殿。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蔡京後裔把其骸骨遷回仙遊楓亭故里今莆田仙遊縣楓亭鎮溪南村安葬。
蔡京生于慶曆丁亥年壬寅月壬辰日辛亥時(慶曆七年正月十七日晚上21點到23點間),其生日,天下郡國皆有貢獻,號「生辰綱」。蔡京祖某、父准及京,皆以七月二十一卒,三世同忌日。蔡京死後四十二年遷葬,皮肉消化已盡,獨心胸上隱起一「卍」字,高二分許,如鐫刻所就。
書法
蔡京工書法,初與其弟蔡卞學蔡襄書法,中進士官授錢塘縣尉時因神宗喜愛徐浩書法,當時士大夫紛紛學之,蔡京也與被貶在錢塘的蘇軾一同學習徐浩書法,後學沈傳師、歐陽詢,「字勢豪健,痛快沉著。迨紹聖間,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接著又學二王(王羲之父子),最終自成一家、為海內所宗,米芾曾表示自己的書法不如蔡京;此外蔡京極善臨摹,其臨摹水平可與原版如出一轍。北宋有「蘇、黃、米、蔡」四大書法家,蔡原為蔡京,但後世認為蔡京人品奸惡,遂改為蔡襄。
正面評價
蔡京的藝術天賦極高,素有才子之稱,在書法、詩詞、散文等各個藝術領域均有輝煌表現。存世書跡有《草堂詩題記》、《節夫帖》、《宮使帖》。 蔡京和其弟弟蔡卞(王安石的女婿)都是王安石變法的堅決擁護者和得力幹將。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變法順利推行,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保甲法等一一面世,解決了北宋面臨的種種危機。新法推行後,社會矛盾得到緩和,政府收入有所增加;促進農業生產,全國各地興修水利工程10000多處。
蔡京死後,其門人呂川卞老(呂辨)醵錢以葬,曾為蔡京寫墓誌,有「天寶之末,姚、宋何罪」之句,指後人不會將唐玄宗末年發生的安史之亂責任歸咎於唐玄宗初年的賢相姚崇和宋璟,呂川卞認為金兵入侵亦不能全歸罪于蔡京。南宋人葉適說:「宋財賦之入比唐增倍,熙豐以後又增數倍,『而蔡京變鈔法,以後比熙寧又再倍矣。』」明代初年設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都是蔡京鹽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稱:「方臘之反,毆之者朱動花石之擾,非新法迫之也。」
宋孝宗即位,在蔡京逝世35年後與岳飛等同一詔書平反昭雪。岳飛追諡武穆、追贈太師。蔡京回復原職,追贈魯國公。
負面評價
《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大加貶斥。但與秦檜相比,蔡京至少未曾鼓勵徽宗作出割地求和的行為,他的貪腐亦非北宋滅亡的主因,不少人替他寫過翻案文章。
在民間對蔡京的印象相當惡劣,曾流傳這樣的歌謠:「打破筒(童貫) ,潑了菜(蔡京) ,便是人間好世界。」
家族
;父
• 蔡准,育有兩子:長子蔡京,次子蔡卞。
;弟
蔡卞。是王安石女婿,官至樞密使,擢尚書左丞,封為少保。
蔡京有八子,有六子五孫均是學士。
;子女
• 長子,蔡攸(1077年—1126年),字居安,曾任宋朝領樞密院事,後與蔡京不睦。靖康元年(1126)賜死。
• 次子,蔡鯈(音tiáo),早卒。
• 三子,蔡翛(音xiāo),曾任宋朝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靖康元年(1126)賜死。
• 四子,蔡絛(音tāo),字約之,官至徽猷閣待制,後流放白州。
• 五子,蔡鞗(音tiáo),娶宋徽宗的女兒茂德帝姬趙福金為妻,成為駙馬,官宣和殿待制,靖康元年隨妻子被擄至金國,著有《北狩行錄》。
• 七子,蔡脩,靖康元年與父在潭州崇教寺暴病而亡。
;孫子女
• 長孫,蔡行,官至保和殿大學士。
• 蔡衎(音kàn)、蔡術、蔡𧗲(音zhēng)、蔡衕(音tòng)等皆為學士。